怀孕期间请假社保要全额自己承担,这合理吗

我现在怀孕10周,上周去当地三甲医院检查后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医生给开了一个月的请假证明,可是单位不给请假,单位给我两种选择:一是正常上班(我在单位是开行车的,12小时两班倒,需要上夜班,车间里面焊接烟尘很大),二是一直休假到生完孩子以后再上班,不过在这段时间内的社保要全部自己承担,请问这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4-04-22 11:34    

满意回答

不合理,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劳动法》以及有关司法解析的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且怀孕妇女享有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安报减团行儿),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社会保险单位须照常购买沃朗

匿名用户   2018-01-27 10:57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