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计划生育计生办超生罚款规定

男人和第一个妻子(结婚登记了)生了一个儿子,妻子死了,又娶了第二个妻子(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又生了一个儿子,第二个妻子和别人私奔了,又娶了第三个妻子(结婚登记了)现又生了一个男孩,问:前两个孩子归男人所抚养。前两个孩子都有户口,第三个妻子生的这个孩子算不算超生?计划办计划生育有没有权利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这个男人是农民,满族,种地为生。
匿名用户    2011-05-3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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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方第二个子女未办理相关证件属于政策外生育,所以再婚逼最后,不管女方婚前是否有生育史均不符合再生育规定脚笼,属于政策外生育第三捆金锅胎,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具体征收标准:按照上年度人均收入的10-20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够高的)。

仇凯捷   2011-05-3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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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再婚条件规定生育小孩是不违反计划生育法,现在地方土政策所造成的,罚款本来就是违反法律的,请问国家那一条计划生育规定罚款的,问没有,你可以找有关部门反映

匿名用户    2011-05-30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