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婚怀孕3个月流产了,医生开了一个月的假单,但公司说这一个月的薪水按病假工资计算

本人已婚怀孕3个月流产了,医生开了一个月的假单,但公司说这一个月的薪水按病假工资计算,就是上年平均工资的50%计算,我看了女职工保护条例,上面有写公司需要给流产假但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降薪,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母婴用户185700762    2013-10-24 11:03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全部展开 收起
hgghx    2013-11-21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