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按新规定不给发基本工资?

我是漳州一名国有企业员工,03年9月10开始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08年9月10日到期。现在公司从08年9月11日到09年9月10日又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岗位是进出口业务,月工资800元。2个月前我怀孕了,4月底(现在)公司开了会议,制定新的业务指标,而我无法完成公司制定的业务指标,说三个月后要停发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对一个孕期的员工可以不发工资吗?我曾经跟公司说至少应该发最低工资,可他们说你没为公司做事,没有业绩,公司又不是请你来坐的,怎么会给你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劳动对孕妇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保护政策?
匿名用户    2010-12-1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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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都应该给发最低工资的哦震务,要不的话可以告他的。反正有用工合同的,称葵不高涌源怕

匿名用户   2010-12-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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