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也有了准生证了 后来怀孕了 男方不同意打掉孩子 而女方私自做了流产 请问女方会付法律责任吗??

是在闹离婚的时候做流产的 请问男方可以起诉女方吗?
匿名用户    2013-08-16 12:01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没关系的

匿名用户    2013-08-16 16:23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提出计划生育的目的和要求,以及违反该法的后果和应付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你们符合《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情况,应尽早到住所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婚姻登记,并向计生部门申请准生证,是不会受到惩罚的。 关于准生证的申领各地做法不尽相同,因此,应该直接向计生部门咨询,尤其是北京的新生儿落户更为严格。 没有你的准生证,就换不了北京的生育服务证,换不了生育服务证,你就领不到《母子保健手册》,没有这个手册,以后你和孩子检查都不会太方便。而且没有生育服务证就比较麻烦。 具体落户口需要带齐5项手续。它们是:入户申请(由家长自己书写,写明为什么随父落户口),母亲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医疗机构填发的婴儿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被投靠人(即父亲)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及住房证明。派出所受理后上报情况,然后根据申报人留下的联系电话通知审批结果。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3-08-1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