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被公司辞退不能得到赔偿吗

2007年1月进入公司,2008年10月签的合同到2011年9月到期,工作期间没交任何保险,签的合同也是无效的劳动合同,补充一下,没有工资条工作卡等任何可以证明我是2007年1月进的公司,因为当时是大学毕业的实习期,2007年的6月份才拿到毕业证,之后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只有一份就业协议是07年5月和公司签的,如果可以补交保险那份协议能证明我的工作时间吗?实习期公司可以不交任何保险不签合同吗?? 还有2011年5月份因未婚先孕被公司辞退,现在孩子出生4个月了我去申请劳动仲裁,有人说被辞退那么久了可以认定我是自愿辞职的,或者公司可以以矿工的理由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赔偿损失真的是这样吗?? 请问如果能要求赔偿还能得到哪些赔偿呢?请求好心人帮帮忙,说具体点指导一下。先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12-03-3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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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的工作时间应是2007年1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你虽没有工资条工作卡,你可以找别的证据如证人等。 2.单位应该从用工之日起给你补交保险。 3.你在怀孕期间(不论是否未婚)单位不能辞退你。单位辞退你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卜唉苦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渐佳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你2011年5月被辞退的,你2012年5月前满挡应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建议你在当地请个律师,你的事情较复杂,而且时间较紧。 6.有人说的那些理由都不成立。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匿名用户   2012-03-30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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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可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有劳动关系,实习期公司可以不交保险和签合同, 第二种观点不对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和补缴社保

匿名用户    2012-03-31 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