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 七个月早产男方因为救治双胞胎女儿累得重病,女方因此离开,已九个月,请问可以构成弃婴罪吗?

怀孕时女方以死相逼拒绝告诉她的家人,后因早产,为救治两个女儿,男方倾家荡产欠债累累。辛苦奔波操劳,患上重病。女方毫无体谅,经常与男方吵闹。后来男方激动之下打了女方。在男方治病期间,女方一走了之,与另外的男人恋爱同居,抛下一对女儿给男方父母抚养。甚至女儿发烧得肺炎住院治疗时通知女方,女方不理睬。男方父母劳累过度,现在身体状况不好。男方病情稍愈,尚无法工作。所以现在面对不仅是经济上的问题,还有两个女儿的抚养问题。因此男方多次通知女方,约其就女儿问题洽谈协商,女方不作回应,她的家人也拒绝透露女方的身在何处,但经了解,女方在其姐姐所在城市工作,经常与她家人保持联系。现在我同学的家里面对如此严峻的问题,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匿名用户    2015-04-21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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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一般不构成弃婴罪也就是遗弃罪,以为遗弃罪的构成客观要件之一是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通过你的描述,现在是双胞胎女儿很好,是对男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所以弃婴罪是不能构成的!不过从道德上来讲,这样的母亲却是让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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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俊名_9JcJ    2015-04-21 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