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致十七岁女孩怀孕生下孩子,孩子三岁了,女的不愿意和我还能告我强奸吗

我想为儿子办户口,由于女方91年出生,07年怀孕,08年十八岁生下孩子,不够龄登记结婚!我们09年末闹矛盾分居,2011年现在对方已有新欢,我想帮三岁的儿子办户口…该如何做?我们都领了出生证明父母是我…请问女方现在还可以告我强奸罪吗?我们属于事实婚姻吗,我能得到法律保障向其起诉什么吗
匿名用户    2011-04-30 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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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以及未成年人保录愚护法俗团来说,与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关系,不论对方愿意不愿意,都算强奸,你的情况明显不属于该范围内,她也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而且已满18岁,应当担负起抚养的责任。逼兵破

匿名用户   2011-04-30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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