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月,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多少 08年进的公司,今年又签了3年,到2013年底 真心求助

匿名用户    2011-11-04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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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想菜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解除不了的命乡眨。看《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细乔

律柔煦_uGWm   2011-11-0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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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你的情况,如果公司强行解除合同的话,除去你应得的工资,你可以向工资主张赔偿。你是08年进公司的,到现在已有三年多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可以算算你能的多少赔偿,当然,这一倍的经济补偿的,因为你是孕妇,属于不得解除合同的范畴,所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主张两倍的补偿金。 这是我的想法,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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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1-04 17:00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八条又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所以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一直到2013年,也可以要求不履行合同支付赔偿金。你迄今工作大概3年,也就是要支付你6个月的平均工资。其他的,例如年休假如果有没休的,可以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资,但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也只有5天年休假。所以以利益最大化角度,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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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1-11-04 17:00

现时每月工资*36个月

匿名用户    2011-11-04 16:51

女性员工孕期,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去劳动仲裁,至于赔多少,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

匿名用户    2011-11-0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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