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怀孕三个月没有领证有举行婚礼合礼金 离婚要赔偿男方吗?

结婚四个月了怀孕三个月没有领证有举行婚礼也有收8800的礼金和衣服钱12000。现在要分开要赔偿男方吗?
匿名用户    2015-06-19 18:39    

推荐回答

不禁匪险用征认了助纺。不过麻烦肯定不少。要是补偿了麻烦要少点。一切看对方的态度了。

匿名用户   2015-06-19 19:5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十条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若起诉离婚,则礼金应该返还,但酒席钱不在此列。由于,你们并未领取结婚证,故建议给对方一定补偿,最好不要上法庭,否则很可能全要返还,当然,一开始态度要强硬些,给自己留余地,适时的退一步,给些钱了事。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5-06-19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