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友父母曾以死相逼我们分手,我和女友举行了结婚典礼,现在女友怀孕八个月,娘家来人以回老家办典礼…

我女友父母曾以死相逼我们分手,我和女友举行了结婚典礼,现在女友怀孕八个月,娘家来人以回老家办典礼为由要了钱把人带走了,回家后自虐来逼女友和我分手,现在收了钱要把孩子做掉,请问我有保护这个孩子的权力么
匿名用户    2020-05-21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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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女友怎么看?她赞同生下来吗?

Jonathan_2009    2020-11-04 12:23

缘由呢?找出问题对症下药。你要知道那是一个生命,是你两的,没了的话,你们两还有机会再有吗?看来不可能。而且八个月已经可以出生了,这等于杀人。你去医院打掉的话,会有很多人的谴责,可能不是你们能承受的了得。

匿名用户    2020-08-05 22:49

不幸的说 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对胎儿之人身利益的问题做出规定,其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该条明确了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对于尚未出生的人,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则不具有民事权利,不属于我国法律上的“人”,对其保护也就无从谈起. 但是作...为他的父亲,你不能因为那笔钱就放弃自己对孩子的责任。 你当然可以尽自己的能力去挽回。 相信你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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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06-16 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