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在老婆怀孕期间刚做完手术时并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抛弃算不算恶劣的遗弃罪?

我在怀孕七个月左右期间不幸生病了,而老公因我生病而嫌弃,并且逼迫我把孩子打掉,我不同意就把我刚出院时抛弃于广州,直到现在孩子已经十三个月了,没有来看过我和孩子,也没给过我母女一分钱的赡养费,以及我生孩子的一万多钱和我生病做手术的巨额八万多钱里面的七万五钱费用都是我娘家出的!现在的我自己带孩子无法工作,没经济来源,都是娘家给我母女的生活费用!他这样算不算恶劣的遗弃罪?
匿名用户    2014-01-20 13:07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像你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起诉他,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力。父母对子女有扶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扶养费的权力。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还有就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力。对遗弃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依法做出支付扶养费(是你的),抚养费(娃娃的)的判决。

全部展开 收起
匿名用户    2014-01-20 14:31

相当恶劣。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要回你应得的一部分。这样的男人(不我说错了!这个不算男人)别和他过了。

匿名用户    2014-01-2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