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因胞胎没有上班,单位停发工资,并停缴各种保险,5月份开始休产假,还是没有缴保险,也没有发生育津贴,求助

爱人在一家北京私企,11年8月孕,10月起保胎(高龄产妇),单位说没有规定休胞胎假,交的医院假条不认可,从10月起停发工资(在此并不追究);从12年2月起停缴各类保险,(包括应从2012年起,应缴纳的生育险)!产妇在5月18日生产,休产假(产前15天),但单位至今(7月)仍未缴保险,也为发放生育津贴-产假工资。望求专业人士,给与明确指示:第一,保险能否补缴,应由谁缴,个人还是单位;第二,因生产时,没有生育险,没有走生育险流程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第三,生育津贴大概如何计算;第四,因为晚育,是否有晚育津贴,如何领,如男方领,如何办理! 回答的问题时,请注意,我们在北京,一些外地政策无法使用,答得好 重谢!
匿名用户    2012-07-06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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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可以补缴,浅生得申请仲裁。当然是单位交回单位部分,个人交个人部分。 2、因为是公司没有给你缴纳,所以这些费用全部由筛电抹公司承担,按照生育保险的算法,得出的金额有厉怨公司承担。 3、生育津贴的算法你最后咨询当地社保局,因为是根据缴费基数还有你的医疗消费来看的。是否难产 4、其实你的这些问题跑堂当地的行政中心的社保窗口都可以一次性解决的。

母婴用户984949471   2012-07-0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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