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孕期检查是否算病假?那部法律有相关规定?

孕妇孕期检查是否算病假?那部法律有相关规定? zjsxdn做出过回答,但答案并不具体细致,问题出在 1.没写清是哪部法律规定的条目 2.我不是上海人,是长春人,不适用上海地方法律 还请明晰法律的人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匿名用户    2007-11-09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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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每次半天),其所在单位应将检查时间计为劳动时间, 孕期产前检查具体要求: 初检裁府:孕12周前,应建立孕妇保健册。 复查:分别于20、28、逼灿32、34、36周各检查一次、38周后每周一录录悼次直至分娩。 但费用由社会保险报销!(如单位自己有制度也可以报销)。 劳动法对此有详细规定,你可以看一下。

许代天_fvDD   2007-11-10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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