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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的,单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些轻微过失行为包括不称职等属于不得解除,但是严重违纪等行为不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42条所规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不得按照第40条、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的,单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一些轻微过失行为包括不称职等属于不得解除,但是严重违纪等行为不在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