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好像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意有一些新的变动或更新,请问:1、该法什么时候正式执行?2、新法是不是有明确指出流动人口无需再定期回原籍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妇检?甚至无需再把现居地的妇检报告寄回原籍管理部门? 注:现在我们现居地的居委会联同计生部门都会定期安排辖期的妇女妇检,但原籍地的计生部门却不止要我们寄回妇检报告,还说要半年回去检一次。 想知道按新法是否可以不回原籍而就地妇检?
匿名用户    2009-10-25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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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法什么时候正式执行?唤葛 (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 2、新法是不是有明确指出流动人口无需再定期回原籍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妇检?甚至无需再把现居地的妇检报告寄回原籍管理部门? (新的办法中规定,户籍地不可堡蛋贸强制要求 流动人口当事人 返回户籍地进行孕检。但要求 流动人口当事人的现居住地 在对流动人口进行孕检后丰柿,由现居住地计生部门将 孕检单 寄回流动人口的户籍地。) 以上为准确答案。

剑雁卉   2009-10-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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