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计生问题:双方本为珠海城镇居民时生了第一个孩子,后女方获批到澳门且取得澳门身份证后再怀孕生了

广东省计生问题:双方本为珠海城镇居民时生了第一个孩子,后女方获批到澳门且取得澳门身份证后再怀孕生了第二个孩子,男方和第一个孩子还是珠海户藉,请问男方属于超生吗?该夫妻会受到处罚吗?有相关条例吗?待复,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6-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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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不会

匿名用户    2014-06-27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