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向法院提出诉讼怎么判决离婚?夫妻已有双胞胎女儿,孩子如何判决?谢谢

匿名用户    2013-05-03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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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的确认感情破裂如: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用做坊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哑径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寸丛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修瑞绣_KXuY   2013-05-0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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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叛离的,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拿可能要起诉几回才能离呢,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只要收集以上方面的证据就能一次叛离了! 关于孩子抚养权方面的问题,其实谁也有征得孩子抚养权的权利。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你老婆生孩子是不是已经过了以上的期限。如果没有过,你还不能离婚的。如果过了话,你们就可以向法院争孩子的抚养权了! 对你由抓伤的事情,说明你的生命健康权已经受到了威胁,你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可以找证人。 关于抚养权的问题,是法院判了,至于你说的一人一个,这也是你个人的意思,女方不同意的话,就看法院了!我们是不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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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驰文_aH2s    2013-05-03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