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离婚,有一房产,一小车,无积蓄,两小孩,大女儿6岁,小儿子1岁半,请问高人如何分配妥当?

房产在未结婚前如男方购买,使用了双方名义,结婚以来,女方一直在家带小孩,家庭支出及放贷均全男方供给,无积蓄,现要离婚,我想要两个小孩,但是女方肯定不肯放小的一起给我,还要向女方支付抚养费60万(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有这道理吗?这不坑爹吗?请高人指点。
匿名用户    2020-06-28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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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搂耻妻双方却是感情已经走到尽头的话,我建议你还是只要两个孩乔堡子期中的一个。这样可以减少很多麻烦。首先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再者,你离婚后毕竟还要从组导满玻家庭的。打着两个孩子,对今后的从组家庭谁很不利的。建议你带女儿较为合适。至于其他问题实在难以达成共识的话,就只好借助法律了。把你的理由申诉出来,请求法律判决。

匿名用户   2020-12-02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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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这个就叫身在福中不知福! 那女方有为老公的事业付出过吗? 结婚的时候也就是把人嫁了进来。 她又不是什么前几大小姐,不知廉耻! 果断离婚!

匿名用户    2020-09-11 06:54

我自己都在闹离婚,看你这个看得更闹心呀

匿名用户    2020-11-06 05:20

使用双方名义购买就是共有财产,小孩的话并不是说他想要就他要,你想要一般法官要看抚养能力,个人觉得抚养费并不是你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抚养费会视情况订,赔偿精神损失费这要看离婚原因,你有没有对家庭做出不能忍受的错误,如果没有,也不会存在的

匿名用户    2020-10-16 00:47

那真坑爹了 首先房子你俩人的名字 离婚肯定是一人一半了 车要是结婚以后买的也得是一人一半,也就是结婚以后挣的钱都是一半 孩子呢正常情况是一人一个是最好的 那样就没有抚养费 那些问题了 关于精神损失费我认为完全扯淡 谁规定的就得是女方有精神损伤了····· 最后能还是劝下你 能不离还是别离了都有俩个孩...子了 为了孩子想想把 找律师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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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20-10-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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