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院急诊室护士,去年年底生的孩子,怀孕期间上夜班四个月(科室规定,算照顾),并一直上班到生

我是一名医院急诊室护士,去年年底生的孩子,怀孕期间上夜班四个月(科室规定,算照顾),并一直上班到生,期间保胎休假2周。单位去年开始实行绩效考核,并对护士能力根据学历和职称证进行了层级划分,并与奖金挂钩。今年再次进行层级划分时,以因为怀孕夜班数不足40个(6个月)为由,将进行降级,并两年后才能再次晋升回当前层级,且每个层级晋升最低需要两年,想问一下,关于怀孕是每个女职工的基本权利,且年内考评除夜班外均合格,想知道,单位降级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可以跟医院交涉?
匿名用户    2015-07-12 17:32    

满意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件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阶狼。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脂命慕女。

终雅寒_hn32   2017-12-28 20:16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找领导申请!或者咨询律师

匿名用户    2015-07-12 1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