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1个多月,需要请假3个月,但合同刚到期,单位是否有权因我没有结婚证而不与我续签合同

以在该单位工作3年,因刚怀孕不能长时间对着电脑工作,所以要请假3个月。结婚证还有半个月不到可以领,公司现在以我拿不出结婚证而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这样合法吗?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哈星菱_kUPi    2008-11-14 20:28    

满意回答

你好,肿今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未婚先孕”是违法的,不违法,用人单位就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法》第29条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中都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合同,即使合同期满,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些规定并非只保护已婚女职绣瓦炼工。所以,即使是“未婚先孕”,你公司也不能将你辞退。 另外,关于电脑辐射问题。 科学证明电脑辐射特别是液晶电脑辐射极小,不至于引致胎儿畸形。现代职业女性几乎整个怀孕期都要对着电脑,也不见得胎儿畸形率因此而上升。所以,你根本无须担心电脑辐射而请假3个月。 但适当采取一些防护措施也无可厚非。比如,孕妇不妨减少电脑作业的时间;使用电脑时,最好距离30公分以上;每隔1小时左右洗洗脸,做做眼保健操,都可以减少电脑辐射的累积效应,并调节体内热平衡,从而将热效应的危害降到最低。 防辐射服、防辐射眼镜等“孕妇防护装备”虽然没有太大用处,但笼脂如果想求得心理上的安全感,有条件的准妈妈们穿穿也无妨,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也能促进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蓟元恺_oR2A   2008-11-14 21:00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单位不续签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签,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即使你处于孕期,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你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全部展开 收起
王亦玉_oL1R    2008-11-14 21:34

私企一般都有人情可讲的,你即然是正式员工应该可以

匿名用户    2008-11-14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