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工作后七年,怀孕三个月,因急事回家途中挤颠出现流产现象,大夫让休息保胎 假条交到单位,解除合…
匿名用户 2012-06-05 08:28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
到劳动局投诉,维护权益。
首先,解除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依然建立并未终止,企业方现在还有义务支付你在孕期的各项待遇。 其次,只要有提供医院医生的证明是可以申请保胎假的,公司无权不批。 如果你所说属实,比较合适的处理方法是将公司侵害...
直接找劳动仲裁,明摆着侵犯劳动者权益,而且是孕妇,外企就这么没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