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想离婚,怀孕五六个月遭两次严重家暴,第二次立案了,医院验过伤,男方不给生活费还把我赶出来了,没

生活来源没住宿,我妈妈家又不敢回去,回去了他们就找我妈妈的麻烦,所以我把孩子打掉了,现在想起诉离婚,今年结的婚,10月30号才拿结婚证,所以我的陪嫁只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他的我一分都不要,我只把我的陪嫁带走就行了,孩子打掉我手上也有他写的协议不要孩子,我们两个都签了字的。请问这样我会赔偿他的东西吗?
匿名用户    2013-11-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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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好,你可以不用赔偿他的东西。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严重家庭暴力,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匿名用户    2013-11-26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