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过婚未婚先孕因彩礼不和,女方打掉孩子受法律制裁吗?

我是男方的姐姐,我弟和我弟妹于今年6月5号订婚,订婚时办酒席与给定亲钱和亲戚们的见面礼大约3万多。他们是由相亲认识的,但很快我弟妹家就主动让我弟妹住我家,于八月初我弟妹怀孕,我家一直对我弟妹很好,只是她家一直得寸进尺,原因就是她是她阿姨抚养长大的,不是亲生的,所以总是反反复复的,我们家不是不给,只是不愿意给她阿姨。因此她家总是威胁说不给就把孩子打掉!我弟妹今年才19周岁,我弟21周岁,所以我想问如果她家要打掉孩子会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不受法律的制裁,在这几个月内除去我家用的,单为她家花掉的5、6万有要回的权利吗?
匿名用户    2014-11-2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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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自由选择终止怀孕的权利

牛山梅_3VMD    2014-11-24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