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因怀孕而受到的身体伤害,男方要给女方赔偿吗?

婚后,女方因为怀孕,孩子还没有生下来,已经6个月了,引起女方结石并一系列并发症,差点丢了性命,但身体做了多次手术,钱大多数是女方出的,男人只出了一少部分钱,还欠了女方亲戚朋友很多钱,而且女方因此以后可能不能生育,离婚时,男方应不应该支付欠款?应不应该给女方赔偿身体伤害费呢?两人先前还有一个女儿。
匿名用户    2011-02-11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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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只要是在婚后发生的,并且男方知情,就属于共同债务,男方至少承担一半糟糟絮。 至于另外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身体的伤害又不趋府是洞匪男方的伤害造成的,只是生病而已,不存在赔偿问题。

释海逸_YWnc   2011-02-1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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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是父亲共同的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哺乳期的孩子由母亲抚养,之前的女儿,双方都可以申请抚养权。 参考内容:

匿名用户    2011-02-11 14:14

这个男人真可气,不过好像要共同承担债务吧~!

匿名用户    2011-02-11 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