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方未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反异位妊娠的诊疗常规,在患者表现为停经后阴道出血、腹痛及HCG增高

1. 医方未履行法定注意义务,违反异位妊娠的诊疗常规,在患者表现为停经后阴道出血、腹痛及HCG增高,而腹部B超未发现孕囊时,未考虑异位妊娠的诊断,而考虑流产,未为患者进行经阴道超声检查,是一种误诊行为。2. 医方的误诊行为,造成治疗延误,造成患者盆腔粘连,造成患者失去接受保守治疗的机会,不得不切除左侧输卵管。令患者经受了更多更久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一侧输卵管的丧失、盆腔粘连的后遗症,将会影响到未来患者的妊娠、生育机会。3. 医方的诊疗过错应当构成对患者的医疗损害,相当于三级丁等,医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匿名用户    2014-03-10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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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由医学会进行鉴定

匿名用户    2014-03-10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