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事实婚姻但是法律上我还是一个不受保护了,我该怎么办,一个人流落街头

匿名用户    2011-06-26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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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 2010年新出台的《婚姻法》在实施时,已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说法,事实婚姻已被同居关系所代替,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崭征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同居期间的财产适用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稼毯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事实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生子女柴孟糟为婚生子女,同居关系的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双方离异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匿名用户   2011-06-2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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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哦,同居啊,还是说事实婚姻。不过即使是同居,还是存在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不是不可以谈的啊,不过你的注意掌握证据。

匿名用户    2011-06-27 21:09

婚姻并不是全部,让自己的心先别流浪。

匿名用户    2011-06-26 22:17

怎么了,被他甩了?没良心的东西!分了也好,这种人你跟他不会有好日子过的,长痛不如短痛!你自己有手有脚的会被饿死吗?再说你没有家人朋友吗?别说的那么凄凉,应该独立坚强起来!你老公谁啊?说出来我们一起谴责他,把他暴光!看谁还瞧的起他,哼!

匿名用户    2011-06-26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