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怀孕要辞职,老板不给工资不让走

匿名用户    2014-01-13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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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然震他劳动。 怀孕悠患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露荒残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所以,如果你因为怀孕原因确实无法胜任的,你可以向单位提出来,单位应当减轻你的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匿名用户   2014-01-1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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