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职期间,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聘是否合法
匿名用户 2011-06-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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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孕妇在职期间确实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则单位可以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孕妇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战报剑情形,并且相应的规章制度本身是否依法制定、相应制度条款是否合理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合法。 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沃怠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梨挤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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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公司已经违法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