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次月经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4月13日早晨测试弱阳,去医院采血化验确认怀孕 平常有避孕措施

,失败后24小时内服用了金毓婷紧急避孕药。3月中旬和老公都烫了头发,本人有哮喘病史,且在2013年10月住院治疗。此次是二胎宝宝,想问问这个孩子能不能留下?
铎以筠_H7NB    2014-04-1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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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你好怀孕期间最好不要进行拉发,烫发。由于烫发剂大多含有有毒重金属,如:汞,铅等。容易被头皮吸收入血。胎儿是靠吸收母体血液的营养来维持正常生长。所以有毒重金属也会通过血液被胎儿吸收。对胎儿的发育有一定的影响.包括哺乳期也最好不要烫发及染发。 意见建议: 建议这种情况需要严格做好孕期的检查...,在孕14-19周做唐氏筛查,孕22-26周做四维彩超产前排畸,若是有必要16-20周做羊水穿刺及脐血分析,这样可以明确宝宝在宫内的发育情况.建议保留宝宝,做定期的孕检,如果发现宝宝有异常,及时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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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4-04-14 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