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回答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应要求哪些赔偿

我和我老公是两地婚姻,他是在工作的地方(江苏)认识的我,在08年12月时,和他一起回过他家(甘肃),当时只是想回去见下他父母,但是双方感觉都还良好,就结婚证也拿了(结婚仓促,彩礼都没收,婚房房产证都没看是谁的名字。。)。过了一个月,就又和我老公一起回到了江苏,09年8月怀孕,09年12月再次回到甘肃,期间老公和同学聚会时喝多了酒,胃不舒服,去医院做了检查(在江苏曾经有过胃不舒服,叫去医院检查,他自己拒绝不去,说是他父亲给他带了药),查出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及溃疡性结肠炎,脂肪肝系列毛病(看症状及对应情况属于初期),医生要求住院治疗。自此他父母对我有意见,说是在我们结婚后的一年未照顾好他,导致他有以上疾病,叫我回家待产(酒泉的规定没准生证不能在本地生,我是江苏人,江苏早以取消了准生证的办理),打发我回江苏,回家10天后,撮使我老公和我离婚(老公愚孝,向来是父母说什么听什么,竟以对彼此都好,让他没牵挂可以治疗为理由和我提出离婚)。通过一次电话,我老公提出离婚后,再也联系不上。请问,如果真的离婚(真离孩子肯定不能要了),我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若现在不离在打胎半年后他可以主动提出离婚了(我怕在法律规定不准离婚的半年内联系不上他,具他家的说法要去外地治疗,拒绝我跟随),在法律保护期内的打胎费用,以及月子期间的费用,可以要求赔偿吗?另外还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呢?
匿名用户    2010-01-21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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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孕期间不能离婚的 2、孩子生下来半年内也不能离 3、你要是打胎了不可能申请到任何赔偿半密,因为打胎是你的个人行为,没有人要求你打胎或者逼迫你打胎。 4、如果你流产后离婚,可以协商要求南方支付一定的疗养费用,如果男方指队不同意,可以找妇联,但是法律方面兔吴锈是没有明确规定妇女流产离婚,男方需要支付疗养费用的依据的!~也就说这个观点在道德上成立,在法律上却得不到明确的支持!

xiongyanfei   2010-01-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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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至于离婚时的损害赔偿,仅限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几种情形,由于孕期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特殊情况除外),你提出离婚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建议你现在提出离婚。

匿名用户    2010-01-21 11:30

孕期就不允许离婚 所以你说的问题不存在

匿名用户    2010-01-21 11:00

有孕不能离。 如果一定要离的话,一个是财产分割。 你说的那些赔偿情趣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 太专业了。

匿名用户    2010-01-2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