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达能饮料的一名员工,因怀孕被通知要解除合同,想咨询达能人事部电话,问清楚原因,求人事部电话

匿名用户    2012-04-26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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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在该公司服务了近20年,亲历了达能收购乐百氏,把你卖了还帮人家点钱的金典案例,注销原来的公司名称和注册新公司的名称,没有拿到应得的补偿;另外还见证了达能参与管理后,排挤老员工,以及上述多类似的情况,有的是生了小孩休完产假直接就不用回了上班,有的是哺乳期间也会跟当事人谈解除劳动关系,变相多发几个月...工资,对于合资之前的工龄一般都不予补偿,唯一成功案例是南宁和西安两位老员工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司法程序,达能败诉,收购前的工龄也予以经济补偿。你需要有关号码,找原来同事可以问得到 HR总监020-2338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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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郭嘉玉_cCWS    2012-05-18 16:07

抱歉,我跟你不是一个部门的,我是乳品的,而且我现在也已经离开了,所以抱歉了。你可以直接打广州114查找总机,然后转分机啊!

匿名用户    2012-05-01 19:45

用人单位已经涉嫌违法。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我国宪法和法律一贯重视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所谓孕期,是指妇女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妇女生育期间,产假一般为九十天。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一周岁之间的期间。根据本条规定,妇女只要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就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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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2-04-26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