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前女友的宫外孕分手问题 续~
匿名用户 2009-03-0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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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如果你写的时间没有错误的话,理论上那孩子不是你的! 2008年10月3日左右发生的关系,2008年10月10日就能发现怀孕?理论是是根本不成立的。 你说他10月11日出现明显腹痛,伴有出血。什么叫宫外孕,这个定义你了解吗?就是受精卵没有在子宫内着床,而是在输卵管妊娠、卵巢妊娠、腹腔妊娠等等。随着胚胎的发育,就会出现腹痛和出血,甚至威胁生涌迷菠命。 你想想,她10月11日就明显疼痛了,能是这一周时间造成的吗?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你们3,4日发生关系时她已经怀孕,直至11日明显腹痛。 你记得她准确的怀孕上次月经是什么时候吗?这个很关键。不露眨能什么都是她说的。医院在18-19日间都没查出来,她在哪买的实纸就验出来了?难道医院的早早孕试纸存在质量问题? 你在10月之前,也就是9月时,是哪几天和她发生的关系?在上网查资料,推一下就知道结果的。我觉得你前女友的怀孕很蹊跷。 不管怎样,宫外孕的是她,影响的也是她,受害的还是她。因为宫外孕是影响今后生育的。 至于补偿,还是你自己考虑下吧。不管怎么样,毕竟豆裁爱过一场,别太狠心,即使知道答案也用不着拆穿,给她留点颜面,你脸上也好看些,以后也不至于成仇人。 即使是她犯了错,你还是尽量去宽容吧,毕竟她已经为她的行为付出代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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