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我媳妇在公司交有三险10个月,就请产假了,女士26岁怀孕算晚婚吧,产假国家规定几个月,继下文

接上文,,因产后宝宝自己带,无法去工作,产前工作时,在公司办的有医保卡,产后无法去上班,问询公司能否报销和领取生育补贴金,公司说让现在去上班到2013年3月份,才能行。 听有的其它公司的朋友讲,她也是这个情况,自己的三险未交齐一年,产后未去上班,公司让她自己交全部的三险金额半年,就可以领取生育补贴金,以上情况,我媳妇的问题应该怎么操作?请指教
匿名用户    2012-11-2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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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国家规定是八个月,产后假好像是50天吧,好像缴费超过八个月就可以领了的

匿名用户    2012-11-21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