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老板开口让我走,给我三个月补偿 我现在不知道我应该需要怎么办

今天五月八日去的单位工作,我们上班没有考勤打卡之内的,单位小就六个人,车间不算,我是在办公室的,三个月后才让我签合同交社保,前三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签合同交社保后除社保每月1700元,今天为止怀孕40天,老板找我谈话说“各让一步,给三个月工资你走,就算你不走往后工作假如有个什么给你脸色看什么的,怕你心情也不好做不下去我”,我有录音,现在就让我上班我也不想去,老板说这话好可恨,想咨询下懂这些方面的专家或律师给我计算下我该得到什么补偿?谢谢了我很急
匿名用户    2013-10-22 13:07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这样的情况,你当然是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或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如果你对法律不太清楚的,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本人是专业处理劳动仲裁案件的律师,同时也处理过大量的劳动仲裁的案件,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你的利益,就你的事宜可来电咨询136 1170 3563。 如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好评。

全部展开 收起
乐代蓝_CpUu    2013-10-22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