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5号,我开始在一家超市上班,23天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经老板同意我就辞职了,现在却不愿意发…
匿名用户 2013-05-13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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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法明确规定,公司不允许解雇孕妇
看你们原来签署的合同,或者公司的规定,有没有关于离职和休假安排的说明。 要没有,起码前面工作的时间段的工作应该发放,要是他们不同意,只能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去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