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妇女解聘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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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二评逼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了然兔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国家对女职工“三期”实行特殊的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明确规定。如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况下,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以上情形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竖俗时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只要不出现意外情况,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哺乳期满,通常情况下至婴儿满一周岁方才届满。但是产假过后还是要上班的。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三期”并不是避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挡箭牌”。如果女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用人单位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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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都请光了吗?根据工龄,单位必须给予相应的医疗期。可以先请一月病假,再休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来。单位无法解除合同的,违法解除是要双倍赔偿的,产期和哺乳期的工资也都是要双倍支付的。如果没病假那就没办法了,不来上班就是旷工,单位可以开除,不用赔偿。
广东胡律师: 该公司没有权利剥夺国家给孕妇的法定产假,被解雇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到孩子满一岁时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