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孕妇产妇有什么保护

我有一个朋友,九个月了,快要生产了,原在公司财务部做收款的,现在公司因为效益原因,打算把她调到业务岗,就是跑业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她可以拒绝这个调岗要求吗?如果公司要强制执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对她进行怎么样的赔偿?她应该如何才能保护自己的最大权益?因为公司下了文件,说同意换岗的,那就继续发三个月的工资,三个月后就是做多少业务提成多少。如果不同意换岗,那就辞退,按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
匿名用户    2009-03-06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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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的朋友应劳搂迷该可以休产假了,并且根据该满近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产期、孕期、哺乳期也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索缘建议拒绝厂方换岗要求,必要时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诉或者请求仲裁。

匿名用户   2009-03-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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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广东胡律师: 1、如果影响到身体健康就可以拒绝; 2、根据《劳动法》对孕产妇的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公司强制要执行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在60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薛梓萱_zmW8    2009-03-06 12:11

1.目前公司利用劳动合同法逼迫你辞职 2.可以调业务部,但应以保重身体为重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匿名用户    2009-03-06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