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主动提出离婚能离成吗?我跟男方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了半年就结婚了,现…
匿名用户 2013-06-18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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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上述法规可以看出,如果你执意提出离婚,从法理上,法院会受理的,但是否附合“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的条件,是否判决你们离婚,要根破命生据你和件锅男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就你上面所说的,结合以下32条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不附合离婚的条件。婚姻不是儿戏,你们可以同你男人商量,和婆婆分开过的。望你根据以下的密抹条款,再认真考虑为好。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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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孩子太不负责任了 对你自己也是不公平的 为什么有了孩子就要离婚呢 不懂事 吃苦的终究还是自己 因为婆婆的原因离婚 这理由就有点那个啥了
既然有了孩子就不要想着离婚,难道你想孩子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 没有父亲的孩子会被别人欺负的。你也说了你离婚的原因不是你老公的原因,而是你婆婆。婆媳关系本来就难相处,你能保证你下次结婚以后的婆婆不会那么对你?你可以跟你老公搬出去住的,这样就可以减免吵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