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怀孕期旷工或者绩效考核不达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金吗

韩律师,您好!女员工在三期内,公司的确应该给予体谅和保护,但是对于经常请假,简单的本职工作又不好好做,消极怠工,公司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难道就只能纵容吗? 公司制度里有连续旷工三天,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金。和绩效考核制度中有考核不达标工资降一级,经培训后仍不达标,按自动离职办理手续。请问这两条规定可不可以跟孕妇解除劳动合同 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匿名用户    2014-05-14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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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一条需要有劳动者学习的签字。 第二条显然不行。

匿名用户    2014-05-15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