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集体户口,媳妇是外地的农村户口,我想在北京办理准生证,如何办理

我是北京集体户口,媳妇是外地的农村户口,我想在北京办理准生证,如何办理。在网上看了有多个版本。谁有类似的经验,请帮忙详细的归纳下,准生证的流程。
匿名用户    2013-06-1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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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事项名称: 《生育服务证》的办理 服务对象 个人 办理依据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办理机构 本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83970810 办理程序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证明向女方单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计生办盖章后方为有效。 2、育龄夫妻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前办理《生育服务证》。育龄夫妻应先向女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阶糟们经双方单位审批后逐级报女方户籍所在地街乡计生办、区县计生委审批。《生育服务证》经女方户籍所在地区县计生委盖章后方为有效。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由脂柿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非本市户籍,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本市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2、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按前项规定填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注意事项: 1、复趋脂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 对审定通过的颁发 《生育服务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人。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本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2、办公地址: 3、乘车路线: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83970810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13:00-17:00 7、网址:http://www.bjfc.gov.cn/

濮雨旋_kE4O   2013-06-16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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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按照随父入户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准生证流程走,去男方集体户所在街道计生办办理(领准生证)女方需提供外省乡(镇)或街道计生部门开局的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男方需提供存档单位开局的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准备好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证明婚育情况表格、办理手续各地不同,详细咨询你集体户所在...地街道计生办最后祝你生个大胖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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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6-28 00:03

如果女方没有工作,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社区办理生育服务证。

汝和洽_4OBO    2013-06-17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