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我怀孕了,是在子宫里,医生误诊为宫外孕,现在孩子没有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6月12号来的月经,到了6月29号又来了一点,到7月6号结束。我知道自己可能会怀孕,做了早早孕测试,是弱阳性。8月2号去医院做B超显示右附件有混合性包块,(不排除宫外孕)。医生说过两天再做个B超和HCG检验,到了8月5号我又来到医院,我给医生看8月2号的B超单,医生就我做了HCG检验,HCG显示只要510,医生说:“HCG这么低,这肯定是宫外孕了,也不要做B超,一般说前两天的B超到现在是不会有什么变化的,免的你浪费钱。”当天就给我打了甲氨碟呤杀死胚胎的针,还开了5天的消炎输液。到了8月8号哪天复查,B超显示是在宫腔里有孕囊,13MM*13MM,双附件未见异常。做了两次B超都是在子宫里。另外两个医生说孩子不能,因为打了甲氨碟呤针,这是化疗药,对大人和小孩是有害的。我只好用药流把孩子打掉了。我去找那个医生和院长,院长和医生现在都不承认,他们说:“按照当时的HCG检验和前两天的B超单,还有根据我的停经时,医生是有权力帮我诊断为宫外孕,也有可能是从宫外跑到宫内去的。”这是第一胎,没有想到会这样,现在搞的我身体很虚。请大家帮我提供相关的资料,我一定会很感激大家的。。谢谢了。
匿名用户    2008-08-11 15:14    

满意回答

起诉医院顿患劳,明显的医疗事故,错误诊断孩子都没了。你可以将你就医证明和B超的相关最战证据提交就行了,其他的都由医院负举证责任。你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哑降赔偿,如果要求50000元的话诉讼费为1050元。

匿名用户   2008-08-11 15:53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你的情况跟我的一样,好心痛

匿名用户    2013-03-16 10:53

我觉得应该找医生说明白这件事。实在不行去告他们吧!并且要给自己买些补品吃,建议(不知道准不准确):要多喝点含乳酸菌多的东西!

匿名用户    2008-08-11 16:08

属于医疗事故,建议起诉医院。 由于医疗事故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无过错原则以及被告举证责任,因此起诉程序对你很有力。

汲幼霜_eqj2    2008-08-11 16:05

告他们

匿名用户    2008-08-11 15:58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