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计生政策新规 申请二胎需公示
12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生育登记及生二胎申请等渠道、程序,兰州市人口计生委出台最新政策,城镇居民只要符合夫妻双独(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第一个子女病残的等五个条件之一的,即可到女方现居住地县(区)人口局(人口局办事窗口)或社区(...村)领取填写相关审批表,送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进行申请生育第二胎。符合生二胎条件的也必须公示7天。
二胎申请条件详表
城镇居民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简称“双独”);
2.第一个子女经市及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简称“病残”);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简称“不孕症”);
4.夫妻一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简称“伤残”);
5.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简称“再婚”)。
农村居民
1.具有上述城镇居民申领条件之一的;
2.只生育一个女孩的(简称“农村一女孩”);
3.一方系少数民族的(简称“农村少数民族”);
4.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老人的(简称“农村男到女家”)。
生二胎申请要公示7天
申请人到女方现居住地县(区)人口局(人口局办事窗口)或社区(村)领取填写《兰州市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病残类的填写《兰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以下简称《病残申请审批表》)。
符合政策并申请再生育的,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予以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已批准再生育的育龄夫妇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来源:西部商报)
——————————————————————网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