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孕结婚四年迫于家庭压力离婚

您好邹律师,我和妻子09年底结婚,期间感情一直很一般,婚后几个月后就一直在看病直到去年底查出她染色体变异就没治了。因为家里父母压力她在今年三月份左右就在附近找了份工作到现在,这之前三年一直在家玩,饭都做的很少。现在我实在没法提出了离婚,她家人和她要我补偿十万,请问有依据吗?我们现在没有任何共同财产,房子是我父亲的,我还在去年看病的时候欠了外面几万块钱。我和她之间那点市值两万以上的黄金也早在年初被她拿回去她娘家了。请问要是我经过司法的话会怎样?谢谢您了 在线等您回答
匿名用户    2014-01-03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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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以妻子不能生育导致感情破裂为由去起诉离婚,依据《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应当判决离婚”。 但是,第一次起诉时,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你可以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关于补偿,只有一方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过错的情况下才需要给对方一定补偿。对...方要求10万的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你可以不用支付,法院也不会支持的。还有你看病欠的几万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至于价值2万的黄金,更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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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灵珊_Ta0K    2014-01-03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