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计划内怀孕,身体不适,请病假,单位不准假,以旷工为由单方停职停薪并停保险待遇,全法吗?

我已有一个女儿,四个月前意外怀孕,并身体不适,二个多月前向单位请病假未能上班(有医院开具的假单证明),单位以没有准生证明为由不准假,并单方面停了我的工资及保险各方面待遇,说是以我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没有准生证明的女职工怀孕就不受法律保护吗?另计划于近几天做人工流产,单位有生育保险(单位单方面停职停薪及保险待遇在先,人工流产在后)。流产费用是由保险部门报销吗?还是由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呢?流产假期多少天?假期期间工资待遇怎么算?
匿名用户    2013-02-21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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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费用可以走社保,社保是包干,其串安它还是自己承担的。生裁昌键育保险不考虑是否是第一次生育。流产假期国家金绣有规定,各地区不同,工资待遇不应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

匿名用户   2013-02-2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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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2-21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