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流过产,办理准生证时计生办要流产证明?

请懂相关法律的人士回答,非常感谢,有积分奖励。 我在结婚前有过一次药物流产,今年刚结婚去办准生证,我单位和我户口所在地都出具了《初婚未育证明》,计生办的人问我有无流产史,我照实回答了,他们非要让我初具医院的流产证明,否则不给我办理准生证。请问这样的要求合法吗? 那位对这方面了解的人士,希望帮忙讲讲。非常感谢!
匿名用户    2009-04-13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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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也不符合符合省条例。 你可以让他们给你一个不批准生育貌件一孩子说明或挤瓣瓦者通知。持此通知提起诉讼。我想他们肯定不给你通惠崭知。你可以向县计生委提出询问。

俟夏容_chhg   2009-04-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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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他们无权要流产证明,他们是故意刁难你呢,想是缺钱花了

匿名用户    2009-04-14 15:49

不合法 详见 百科 结婚法相关

匿名用户    2009-04-13 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