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且拖欠四个月工资,想以公司无法经营为由辞退孕妇

2013年10月28号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保,且拖欠2014年1月份-至今四个月工资,现怀孕四个多月,公司以公司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我的和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要求,又因公司被媒体曝光,影响极大,将要注销公司为由下达通知书让我离开公司,因没有给我买社保我以后的生育费用和津贴都没办法享受。请问我除了未签合同公司给我赔偿双倍工资和补发社保和拖欠的工资外,重点说下公司开除孕妇,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匿名用户    2014-05-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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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公司解除你,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公司支付你赔偿金,公司应当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因为公司未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你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这期间的医疗费、检查费等本应由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

车荌荌_0jcz    2014-05-07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