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的问题,我知道妇女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被公司解雇的,但这个案例是双方事先约定了的…

某市某纺织厂在招工时和员工约定:凡是在本单位工作的年轻女职工,在35岁之前不得生育子女,以免耽误工作,违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徐某是该厂女工,在已和单位签订上述合同之后发现自己怀孕,被厂里知道后,最终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和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问:请论述一下你对此事的看法。
匿名用户    2011-06-25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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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方与员工方的约定属于非法的,属于无效约定航训行为。徐某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可以向妇女协会投诉,厘蒸导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要求厂方进行经济赔偿敢助。

焦烨然   2011-06-2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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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不应该被辞退

匿名用户    2011-06-2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