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未婚先孕的女职工可否享受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产假的规定

匿名用户    2012-04-09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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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虽然未婚先育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规定享受产假的期限是给予生育女职工的身体恢复期,所以未婚先育的女职工有权享受产假假期。无权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等待遇。 纵横法律网-黑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张文东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4-12 06:08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没有结婚登记是不能享受产假的。因此,不管是否取得结婚登记,一样享受法律上的产假保障。

匿名用户    2012-04-10 15:48

女职工未婚先孕可以享受产假,但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女职工孕期、生育期间的所有待遇的享受必须符合一个前提。 就是计划内生育,非计划内生育是不能享受相关待遇的。 《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中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对享受待遇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虽然2004年在晚育、生活津贴等方面...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做了若干修订,但是总的原则没有变化)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即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但是如果该员工在孩子出生前补办结婚手续的话,将可以享受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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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成业_1VrY    2012-04-10 09:17

不能享受相关的产假待遇。 纵横法律网-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柴海艳律师

匿名用户    2012-04-09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