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12月怀孕,后因保胎,就在家呆着,12年10月生产 现在报销,发现我的医保和社保在12年9月被遗漏交

现在不给报销,补交也不行。而且就算现在补交了,说我的医保也要开始重新计时,以前的七八年也不算了,白交了。我这里是浙江省台州市。说这是现在的新规定,医保只要漏交一个月,就以前的全部作废了。我越想越不平,更何况是发生在我是在孕期和产期,这种特殊情况。我现在想问问懂的专业人士,这个事真的就这样的吗。我应该怎么办。难道我就这样被冤了。
孛新儿_OF7H    2012-12-27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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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的费用是不能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的。你就是不停也不能报销,生育的费用只有参加生育保险才可垃渐以报销啊。 医疗保险断期做废的制度从开展医疗保险就有。但一个月应该是太短了满呈挡卜苦,好象一般规定都是三个月的。但好象三个月你也超了。

强嘉熙   2012-12-2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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